认证办理须知
2019-07-08 13:29
 

2019/07/08

 

    一、认证简介

  根据201631日生效的《领事认证办法》规定,领事认证是指领事认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对国内涉外公证书、其他证明文书或国外有关文书上最后一个印鉴、签名的真实性予以确认的活动。领事认证的目的是使一国出具的文书能在其他国家境内得以承认,不会因怀疑文书上的印鉴、签名的真实性而影响其域外法律效力。

中国驻曼德勒总领馆可为缅甸公证机构出具并经缅甸外交部门认证的、拟送往中国使用的公证书或者商业文书等办理领事认证。

  二、业务种类及申办程序

  1、领事认证分为民事、商事两类。民事类为个人相关证件、文件,如身份证、出生证、结婚证、声明书等;商事类为公司相关文件,如营业执照、股东名单等。

  2、有关文书在向中国驻曼德勒总领馆申请办理领事认证前,应首先由缅甸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再向缅甸外交部领事司申办缅甸领事认证,最后向中国驻曼德勒总领馆申办领事认证。

  三、申请材料

  1、填写真实、完整、准确的《领事认证申请表》;

  2、申请领事认证的文书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注:如申请人非缅甸公民,需提交有效护照原件及护照资料页、签证页及最近一次入境章所在页复印件。)

  4、如办理公司文件认证,应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及能证明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的公司文件;

  5、如通过代理人代为申请,应同时提交代办委托书、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6、领事认证机构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四、注意事项

  1、申请认证文书须真实、合法,没有违反中国法律或可能损害中国国家及社会公共利益的内容。

  2、如公证或认证程序不完整,格式不规范,文件有涂改、拆换等情形的,认证申请将不被受理。

  3、申请认证文书在两页以上的,应采用火漆加封、加盖骑缝章或钢印等不易被拆换的方式进行装订。

  4、对用于结婚登记的婚姻状况公证,如超过公证日期6个月,不予办理认证;对用于来华收养的婚姻状况、健康、财产、收入和无犯罪记录公证,如超过公证日期6个月,不予办理认证。

  5、经认证的文书不得更改或替换。如更改或替换,领事认证无效,由此引发的问题及法律责任,由当事人承担。

  五、办理时间及费用

  1、认证办理时间为4个工作日(自受理日起计算),民事类认证每份22美元,商事类认证每份44美元(如中国公民办理,民事类每份8美元,商事类每份16美元)。如有需求可申请加急服务,第三个工作日取件,每份认证须另外缴纳加急费25美元。

  2、请及时领取认证文书。